作者:发布时间:2026-09-23信息来源: 责任编辑:科研处
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加强和规范省社科基金项目管理,进一步提高项目完成质效,根据《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陕宣字〔2025〕173号)有关规定,省社科办将组织开展对2022年度逾期未结项项目的清理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2022年度立项但逾期未结项的所有省社科基金项目。具体项目名单如下:
序号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负责人 |
1 | 2022P007 | 后疫情时代陕西省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数字化服务体系建设与应用研究 | 李玲 |
2 | 2022Q012 | 陕西省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机制与路径研究 | 王华 |
3 | 2022Q014 | 后全运时代陕西省冰雪运动资源优化配置与发展策略研究 | 张俊珍 |
4 | 2022Q015 | “双减”背景下陕西省高质量课后体育服务实现路径研究 | 景俊青 |
5 | 2022Q019 | 陕西社区健身健康智慧化综合服务体系构建研究 | 王新建 |
二、清理期限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7年3月10日。
三、清理结果处理
根据《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和第四十一条有关规定,对在清理期限内提交结项材料审核未通过和未按时提交结项材料的项目一律作终止或撤项处理。
被终止处理的项目,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基金项目;被撤项处理的项目,项目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基金项目。
被终止或撤项处理的项目,剩余经费须经原渠道退返。
四、有关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项目中后期管理,安排专人负责落实,及时通知并督促未结项项目负责人。
2.列入此次清理范围的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快研究进度,产出高质量研究成果,按程序办理结项手续。
3.对未按时提交结项材料项目,省社科办一律作终止处理,项目负责人须就项目研究和经费使用情况作出说明。自通知发布之日起,Panda Tiyu财务部门停止报销2022年度省社科基金立项项目的相关经费。
4.请相关二级学院于2027年3月10日前将申请结项材料及有关情况说明报送我处。请务必使用要求申报材料格式进行填报(科研处官网-下载专区-省社科基金结项模板2021版)。版本不对一律不予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处
2026年9月23日